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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农电无一村超限价

1999-01-18 来源:光明日报 秀标 金福 我有话说

山东省莒南电力总公司十年不懈严格抓农村电价管理,全县农村照明电价全部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全县900多个行政村无一个村超限价,农村电价管理水平在临沂市名列前茅。莒南农村低压电网大部分是70年代建设的,由于受当时技术设备材料以及资金等条件的制约,加之用电村重建设轻管理思想的影响,致使农村低压电网结构薄弱,设备陈旧落后老化,布局不合理,电能损耗大,质量差,故障多,可靠性差,电价高,农民负担重。

1988年该县电力总公司新一任班子上任后,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县电力总公司总经理邓兰美说,低压整改是降低农村电价的根本措施,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坚持不懈地进行这项工作。首先,他们利用广播、电视、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农民认识到整改能降低电价,减轻用电负担。同时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对进行整改的村队在负荷上给予照顾,对整改工程优先勘测设计、优先供应设备材料、优先施工、优先验收接火,鼓励和提高用电村进行低压整改的积极性。其次,按照巩固一类、提高二类、消灭三类的原则,制订整改计划和《农村低压整改技术标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备料、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验收。第三,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不搞硬性服务,对资金困难的村,实行分期整改,对施工工时费等给予减、缓、免。据统计,10年来全县共整改用电村824个,线损率由34%下降到18%以下,文疃镇东田过去电价高达1.5元。1990年该村进行了低压整改,实行片设分表、分片计费,整改后的电价下降到每千瓦时0.28元(当时这个数字为全县最低电价),当年每户少交电费115元。

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是这个县电力总公司降低和稳定农村电价的保证。他们一是主动与县物价局联合,对全县928个用电村的用电收费根据线路的长度布局、变压器容量、用电情况进行普查测算,1991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最高限价和各用电村生活照明用电结交价,并利用《通告》的形式,及时将每个村的结交价公布到用电村。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电费电价管理制度。配合乡镇政府成立了20处乡镇农村电费审计办公室,把农村电费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抄、核、收三分离,由村电工抄表、供电站微机制单、乡镇审计办审计、审计无误盖章后,再由村保管收费,否则村民有权拒交电费。三是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20台微机,对农村电费实行了微机制单。四是对村支书、村主任、村电工的用电实行供电站抄、核、收,定期由供电站专人操作,专栏张榜,杜绝了“权力电”,便于村民监督。几年来,该公司对农村电费电价管理制度、办法不断进行完善,并反复抓、经常抓,每月供电站对所辖用电村进行一次电费电价专项检查,每季公司组织一次各站(所)互查和抽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处理。同时还配合县物价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电费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防止和杜绝了农村电价反弹。

加强农电职工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这个县电力公司降低和稳定农村电价的关键。他们一是对公司用电管理人员、各供电站(所)干部职工,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并注重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行风廉政建设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了“为农民供好电、服好务,让农民用放心电、交明白钱”的观念,并结合教育,开展了“创一流服务竞赛”、“农村电价检查评比”等竞赛活动,推出了供电10项服务承诺,发现哪个供电站辖区用电村电价超限价,供电站长解聘,有责任的职工下岗待业。二是加强农村电工队伍建设。1994年莒南县政府出台了《农村电工管理办法》、《农村电工考核管理细则》,对农村电工实行统一管理,在选拔上严格标准,决不含糊,更不凑合,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每年都进行统一年审,严格考核,对培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几年来共培训电工12000人次,开除发生“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或承包电费、弄虚作假、贪污电费的村电工8人,起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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